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我校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425日上午,我校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举行。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巨拴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宏伟,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涛,副院长赵海峰,西安国际港务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艺民,我校校长郭立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校党委常委、党(校)办主任吕建荣等出席签约仪式。

巨拴科、郭立宏共同为“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基地”“西北大学法学理论与实践基地”揭牌。赵海峰、常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曾宏伟、李洪涛共同为“西安市法官培训基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北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揭牌。

根据协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我校将以知识产权审判与理论研究为重点,相互支持与协作,探索法学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审判实践相互融合与发展的新机制,携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合作主要内容包括:西安中院支持西北大学加强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建设,为西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提供实践支撑;定期选派各类人员在西北大学参加专项业务培训;不定期在西北大学开庭审判,参与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比赛等实践教学活动;西北大学支持西安中院审判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司法审判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选派法学专业教师担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法官理论导师,支持西安中院“法学专家工作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选派专业教师挂职从事司法实践、法学研究和法律咨询等。

郭立宏在致辞中对省高院、省知识产权局、西安市中院等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各界朋友对我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是对培养卓越法治人才的具体实践,对探索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壁垒,深度融合,共同构建起协同育人机制,形成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同时优势互补,打造优秀成果产出新平台,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有效对接,为“法治中国”“法治西安”建设贡献力量。

李洪涛在致辞中指出,此次合作意义重大,不仅能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而且能够实现法院与高校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共赢,使高校丰富的法律理论资源和法院优质的审判实务资源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的共同发展。

巩富文在讲话中表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西北大学全面合作协议的签订对陕西和西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陕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此次签约为契机,立足陕西、立足西北,发挥各自优势,相互学习、加强协作,积极建立完善各项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营造公平公正的创新投资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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