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关于“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开发、设计、制作工作的遴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创意产品在展示学校形象、加强对外交流、凝聚校友情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弘扬西大精神,学校拟统筹开发、设计、制作彰显西大内涵与精神特质的校园文创产品,打造西大文化创意品牌。现就遴选相关企业开发、设计、制作“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产品名称和基本内容

1.产品名称: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

2.产品内容:印有或承载西北大学标识的有形或电子虚拟校园文创产品;印有或承载120周年校庆标识的专属文创产品。(西北大学标识包括学校中英文校名、主标识(含LOGO)、校训、校歌、校风、学风、西大精神以及主体建筑物图案等;120周年校庆标识包括主标识(LOGO)及英文名等)

二、产品承接方式

拟遴选一家供应商提供“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的开发设计与制作服务,产品的开发设计与制作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产品承接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2.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代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供应商应当具有设计制作文创产品的经验。需提供独立设计三个及以上的文创产品设计方案

6.供应商单位需对西北大学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够提供关于西北大学120周年校庆文创产品以及其他校园文创产品的构思及部分设计方案

7.建立NFC数字版权库团队具备技术服务及技术开发资格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遴选。

四、服务内容

1.制定“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设计方案,开发设计若干款结合120周年校庆主题文创产品,开发设计若干款印有或承载西北大学标识的文创产品。产品内容需具有原创性、创新性、设计感等特点,高度展现西大精神与西大文化,具有西大元素和西大内涵。各类文创产品的制作数量由学校与供应商商榷确定。

2.“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设计方案须根据学校要求和审核意见进行修改,确定最终设计方案。

3.每款文创产品制作样品必须经过初步审核,根据审核要求进行修改和优化。

4.经过学校最终审定后,确定成品设计。

五、公告起止时间

合作意向的供应商应于2021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30日(17时)递交相关材料。

六、提交材料构成

1.“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含120周年校庆专属文创产品)初步设计方案。

2.供应商简介与资质。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遴选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6.供应商曾设计制作的文创产品。(实物或电子版均可,最好有实物)

七、材料提交方式

1.文字文本性材料一式六份,产品类材料一份(套)。

2.材料递交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七号教学楼7412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9-88308677,029-88308355;邮箱:xyh@nwu.edu.cn

  八、遴选评审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牵头,联系校内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遴选评审小组,对供应商资质、相关业绩、设计方案以及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承接供应商。

九、其他

1.被确定的承接供应商将被授予“西北大学校园文创产品”的特许开发、设计、制作和销售权。

2.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202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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