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处

关于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282号)要求,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通过在全校教师与贫困学生间搭建结对帮扶体系,实现“三秦教师人人奉献爱心,贫困学生个个得到关爱”目标。现就我校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贯彻全省精准扶贫脱贫等“三场攻坚战”推进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我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帮扶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关怀学生心智情感,教育学生知恩感恩,激发学生成才志向,促进贫困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活动内容

(一)激发贫困学生成人成才志向。扶贫先扶志。注重对贫困学生思想上、精神上的帮扶,增强战胜困难、摆脱困境的信心,坚定知识改变命运,拼搏赢得未来的信念,形成积极进取,自强不息、顽强拼搏、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走上成人成才之路。

(二)帮扶贫困学生学习生活。扶贫必扶智。要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业状况,经常了解学习情况,提供面对面辅导,帮助其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建立对学习的信心乐趣,全身心投入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在学业成绩上不断取得进步和提高。

(三)关怀贫困学生心智情感。要注重对贫困学生心智情感的关心,寻求探索有效的沟通方式,尊重贫困学生的个人情感,注意保护贫困学生自尊心和个人隐私,帮助其克服情感态度方面的困难,正确处理情感问题,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树立信心和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帮扶学生心智情感健康发展。

(四)启迪贫困学生知恩感恩。要加强对学生的感恩教育,通过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恩老师的培养之恩,感恩社会的扶助之恩,感恩党和政府的关怀之恩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促其内生感恩之心,外化之恩之举,通过认真学习,努力成才,顽强拼搏、奋发进取的真实行动,来回报父母、回报老师,回报社会,回报国家。

三、组织机构和开展方式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教务处、扶贫办组成的西北大学“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开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各院系成立相应院系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本院系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二)帮扶方式和具体任务

1. 学工部负责在省扶贫办扶贫开发系统中核实在校生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名单(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

2.学工部、研工部负责指导院系提供学业、生活、心理、就业帮扶。

3.人事处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内容。

4.教务处负责帮扶教师帮扶活动的工作量核算,帮扶活动工作量可纳入教师职称评审中计算,等同于实践教学工作量。

5.扶贫办负责结对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与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对接。

6.各院系根据学校确定的帮扶方式和任务,结合院系实际构建全体教师与贫困家庭学生之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互助模式,确定帮扶对象、确立帮扶教师、确定帮扶对子,制定专项行动实施细则,保证全体教师与贫困学生实现双向全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达到互相帮助,互相锻炼,彼此进步,共同提升的目标。

四、活动时间和材料报送

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即日起至911日,各院系根据帮扶方式和任务,结合院系实际,制定细则,分解任务,层层部署,广泛动员,并于911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细则和互助结对情况报扶贫办。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912日至1120日,各院系按照专项行动实施细则,认真开展全体教师与贫困家庭学生双向互助活动。

第三阶段:小结梳理。1121日至1130日,各院系认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不足,对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材料,于121日前报扶贫办。

第四阶段:持续推进。至2020年,各院系要结合自查梳理情况,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活动成效,常态化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责任到位。此项活动是抓好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措施之一,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统筹,抓实抓好。

(二)内容扎实,措施到位。各院系要结合实际,认真设计师生互助方案和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活动组织严密,内容充实合理,不搞花架子,力戒形式主义,强力抓好推动落实。

(三)加强督查,扎实推进。为确保此项活动扎实推进,各院系要定期开展总结活动,及时对活动情况展开督导检查。学校也将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纳入院系年终考核

扶贫办

学工部

研工部

人事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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